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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新入籍法6月11日正式实施

加拿大移民新入籍法于6月11日开始正式实施。据羊城晚报消息,新入籍法在提高申请人入籍门槛的同时,也将审批程序从原来的3个减至1个,并赋予入籍官更多的合理权力,将大大提高个案的审批效率。加拿大移民新入籍法具体的变化如下:

1. 居留时间延长

加拿大移民入籍法新增的“入籍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条款,去年8月1日已正式生效,即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初始就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同时递交居住问卷,详细列出进出加拿大的时间。

新入籍法规定,公民入籍所需的居留时间,由原来的“4年内必须住满3年”,延长至“6年内住满4年”,而且新增要求纳入计算的4年内,居民每年在加拿大境内要居住超过183天。

此外,新法还取消了非居民居住时间可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的条款,即申请人在没有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期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不可以再继续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时间。

2.入籍资格强化

新入籍法加强入籍资格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需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原来的18岁至54岁,拓宽到14岁至64岁,而且申请人必须在语言(英语或法语)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标的情况下,方有资格入籍。其二,现行的法律对入籍申请人没有任何税务要求,但新法规定,只有在6年中的4年里有加拿大税务记录的人才有申请入籍的资格。其三,新法不允许任何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申请入籍,而旧法仅禁止有加拿大刑事记录的人申请入籍。新法还规定,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卷入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冲突,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间谍活动和其他叛国活动,其加拿大国籍可以被取消。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入籍申请也将被拒绝。

业内人士认为,入籍资格的强化,除了可以减少申请积压,还有利于加拿大政府筛选出更为优质的新入籍人员。

3. 实施入籍监管

加拿大新入籍法在提高入籍门槛、审批效率的同时,也更加注重保护合法入籍申请人的利益,开始对申请人入籍过程实施监管。

新法将对入籍顾问(代理人)监管,以确保申请人入籍申请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而旧法对申请人的入籍过程没有任何监管措施,且对造假未进行有效管控。

另外,新法对入籍造假的惩罚措施更加严格,从原来的仅为“1000加元罚款和或入狱1年”,更改为10万加元罚款和或入狱5年。

4. 新增“亲和条例”

新入籍法新增了一些“亲和条例”。

其一,一些失去加拿大国籍的人可以重新获籍。对于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失去国籍的加拿大人,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1947年1月1日(纽芬兰省为1949年4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前完成归化手续的人,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可以重获加拿大国籍。

其二,新法设立了针对在加拿大军队服役人员的入籍快速通道,而旧法无此项机制。

5. 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新法还赋予移民部长“终审权”,即移民部长可以随时否决任何一宗入籍申请案,以及授权移民部长定义完整申请文件及申请所需支持文件。同时,移民部长还被赋予“破格授予公民权”的权力。

盈科凯鸿移民专家分析,新入籍法给予移民部长更大权力,让移民部长有权取消或给予国籍。结合“审批三部曲化简为一”、“增加450位经过专业训练的入籍加拿大申请决策专员”等新例可看出,这也是加拿大政府简化审批结构,提高审批效率的举措之一。加拿大新入籍法门槛提高,将使公民资格较难取得且容易被剥夺,建议任何申请人在计划入籍前仔细了解新实施的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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