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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一、清关流程:进口水果到港转单提货向承运人代理订舱准备报关单证安排货物运输目的港报关缴税查放行(海关)提货


二、特别强调:进口水果注意事项

1、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三、水果进口贸易主要涉及环节:

1、采购商与供应商签订贸易合同,一般为CIF和FOB条款;

2、开设信用证(目前市场做食品贸易基本忽略);

3、国际进口海运物流运输;

4、进入我国港口办理清关。

第一次进口水果等预包装食品的进口企业,要在到进口口岸当地的电子备案系统进行进口收货人的备案登记,然后到进口口岸当地的商检局再提交相关资质资料进行备案。(可交给我们做)


四、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输入水果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应当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签定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

(一)输出国家和地区或者地区无重大疫情;

(二)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定的有关协定(含检疫协定、备忘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