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选择见面交易,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2、确认收货前请仔细核验产品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

3、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详情描述

马德里商标 注册

中国商标注册,香港商标注册,美国商标注册,日本商标注册,海外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德国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海外公司注册,联系人:胡先生,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19楼

(一)马德里体系的历史

马德里国际注册是指通过马德里体系,即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来进行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签订于西班牙的马德里,所以被命名为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于1989年在马德里联盟会议上获得通过,于1995年12月生效,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所有成员组成了马德里联盟,这一联盟是根据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第十九条建立起来的特别联盟。马德里协定签订的目的,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为一缔约方的国民到其他缔约方注册商标提供一个方便的途径。截止到2015年6月份,马德里协定及议定书的成员国已达95个。

既然早在1891年就签订了马德里协定,那么,为什么还要签订马德里议定书呢?

虽然马德里协定具有很多优点,但是,在其签订后的100多年时间里,其缔约方并不是很多,一些重要的贸易国如美国、日本、英国以及北欧国家因马德里协定条款与国内法的衔接比较困难而没有加入,使得马德里协定的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作为联合国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为此,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该组织在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美、日、英等国之间开始了紧张的协调,为这些国家加入协定做了不少工作。不过即便如此,美、日、英等国仍表示无意加入协定,除非该协定作出对其有利的修改。然而对于修改协定,协定的缔约方并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另外制定一个与协定并行、而且协定成员和非成员都能接受的条约。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斡旋的结果,马德里议定书出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希望看到美、日、英等国通过马德里议定书,能够参加到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来。马德里议定书于1989年6月27日在马德里通过。我国于1989年10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比较/差别

1.依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人可以依据基础申请来进行国际注册申请,而依据马德里协定,只有在原属局注册了的商标才可以进行国际注册。

2.依据马德里议定书,各缔约方主管局的驳回期限可以延长到18个月,而依据马德里协定,驳回期限只有12个月。

3.依据马德里议定书,各缔约方主管局可以收取单独规费,该规费可以高出马德里协定规定的规费。

4.依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人可以选择英语和西班牙语,而依据马德里协定,只可以选择法语。

(三)马德里体系的优点

1.手续简便,节省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人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交纳一次费用(目前只有日本、加纳的收费分为申请和注册两次收取),就可以向除其原属国之外的所有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去了分别向这些缔约方的商标注册机关使用不同的语言、递交不同的申请的繁琐工作。

2.费用低廉。

也许这并不是当初马德里体系建立的主要目的,但在实践当中我们发现,通过马德里体系比通过逐一申请的方式要节省很多的费用,申请的国家越多,相对节省的费用就越多。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的国际商标需与基础商标一致(类别、logo颜色/样式、申请人等);

2. 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