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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1、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鼓励本市大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本地中小微企业会员,优化会员服务,并帮助其开展电子商务业务。资助标准: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新增本地中小微会员企业100家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年度发展新增会员企业存续期满6个月、且已在平台上开展实际经营的,按照每家5000元的标准给予平台直接奖励,每个平台企业当年获得此项奖励较高不超过500万元。2、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针对企业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自行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提升企业营销、推广、服务等能力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项目给予扶持。资助标准:资助上限为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tou资的50%。3、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对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规模化、规范化、“阳光化”经营,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等优质项目,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一)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tou资额的50%;(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tou资额的50%;(三)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类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tou资额的50%;(四)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tou资额的50%;(五)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开拓创新类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tou资额的50%; 4、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的冷链配送系统建设、开展网络销售业务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中心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较后一公里解决方案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tou资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