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申报深圳商业基础设施资助项目。 一、支持领域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本市新建或改造商业基础设施(包括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和冷链系统。二、设定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5]3号)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支持数量:在资金总数限制下,通过现场考察,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资助项目。支持标准:扶持资金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获得的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方式:事后无偿资助,企业自愿申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必要时)、专项审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四、申报条件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二)企业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没有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三)项目完成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16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或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连锁企业或餐饮连锁企业;2、2016年销售额6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