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深圳公司商标侵权案律师

深圳公司商标侵权案律师咨询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

全国法律咨询专线:本人工作繁忙,请直接电话咨询,推销勿扰!谢谢!)

值班律师:蔡律师(到访请提前预约)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14号圣廷苑酒店世纪楼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是以提供经济法律服务为品牌,并兼顾民刑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1、本所是2008年度“参与福田区领导接访先进律师事务所”,本所经常性的承接政府任务,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具有丰富的处理项目类法律事务的经验;

2、本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律师服务”首批中标律师事务所,是在全市3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因为业绩优良,执业道德优秀,首批中标;

3、本所是深圳市工商局指定的企业工商业务代理机构;

4、本所是2010年度深圳市福田区 “先进律师事务所”,在福田区属的律师事务所中仅有十家律师事务所获得本项荣誉;

5、本所是福田区“法律类劳务派遣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律师事务所,本招标项目,是深圳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第二次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大规模政府采购,继第一次本所作为中标律师事务所之后,本次招标,本所再次基于业绩优良而成为全市14家中标律师事务所之一,前列。


据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商品商标侵权行为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服务商标,判断商品类似和商品商标近似的原则同样适用于类似服务和近似服务商标;具体而言,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服务;近似服务商标是指在文字的发音、字形、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上,与注册商标相比较,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服务商标。服务行为与提供该服务所使用的商品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该服务与为提供该服务所使用的商品视为类似。


下列行为,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

(一)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

(二)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

上述行为主要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该服务行业所使用的、带有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如餐饮业的餐具等);

(四)利用广告、宣传媒介或者其他引导消费的手段,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五)故意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工具、辅助设备、服务人员、介绍客户(消费者)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带有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等便利条件的;

(六)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这种损害包括损害的可能性。

深圳公司商标侵权案律师

深圳公司商标侵权案律师咨询

而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服务商标,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

(一)服务场所;

(二)服务招牌;

(三)服务工具;

(四)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

(五)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

(六)广告及其他宣传用品;

(七)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其他物品。

他人正常使用服务行业惯用的标志,以及以正常方式使用商号(字号)、姓名、地名、服务场所名称,表示服务特点,对服务事项进行说明等,不构成侵犯服务商标专用权行为,但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的除外。


应当注意的是,侵犯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服务商标的行为,以及两次以上侵犯他人服务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视为应予从重处理的情节。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和基础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就是对保护范围的限定基准,在确定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后,需要确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内容,然后,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物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判断被控侵权物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

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如果被控侵权物没有全部包含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则一般判断为不侵权。


如果被控侵权物中的某个技术特征或某些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不相同或不完全相同,则需要分析是否使用等同原则进行判断。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实务中有哪些基本判定原则?


一般来说,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过程中,主要需要使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


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这些判定原则是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以及任命法院在多年的专利侵权判定实务中总结和提炼的,是目前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中基础和常用的原则。


深圳公司商标侵权案律师

深圳公司商标侵权案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