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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如果员工没有提前法定的时间提出辞职,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者克扣工资?

作为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我们接到过许多关于这方面的咨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员工没有提前法定时间提出辞职的,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克扣员工工资。但是,如果由于员工离职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直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员工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员工辞职,还应区分情况来对待,是否签订了服务期协议?

用人单位只有在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时,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除了以上规定的提供专项培训而约定服务期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索要任何违约金、补偿、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