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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深圳松岗律师欧辉


单位:深圳松岗律师事务所


深圳松岗律师欧辉,十年律师从业经验,现执业于深圳松岗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提供商务、金融法律服务为品牌、民刑法律事务为优势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欧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了多起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的民商案件、劳动纠纷等。积累了丰富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理论和实战经验。欢迎深圳松岗地区寻找律师的企业个人与欧律师联系。


物权法小知识:关于动产物权指示交付的规定。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动产物权能够指示交付是因为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对其所转让的标的不享有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可能,出让人无法通过现实交付的方式使得动产物权得以变动。


在指示交付中,第三人对动产的实际占有和控制关系并未发生改变,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只是发生无形的返还请求权的转移,无论该返还请求权的转移是否采取特定的形式,都无法向外界展现物权的变动,因此此种交付方法的公示作用较弱,但由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因此对交易安全并未有太大障碍。


指示交付,简单的说就是让与返还请求权作为交付。